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创溪-大排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法律诉讼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17

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委托单位开展福创溪-大排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法律诉讼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事项

福创溪-大排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法律诉讼服务

三、项目背景

项目于2018年8月6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总投资16909.29万元,施工合同金额14267.24万元。2019年9月因政策调整暂停实施后,根据市政府要求进行现状验收结算。结算审核金额为656.52万元(施工部分),与施工单位存在重大争议,争议金额约2200万元,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服务内容

(一)案件法律分析及诉讼策略制定;

(二)代理一审(包含但不限于开庭、法律文书起草等诉前、诉中、诉后相关事宜);

(三)与市财政局、水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提供法律咨询及风险防控建议。

五、采购控制价:¥3717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壹仟柒佰元整)。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合法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

(二)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开展业务所必须的办公条件;

(三)为本项目(诉讼)配备不少于2名执业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四)2022年至今代理过海南省内至少3起工程纠纷诉讼案件;

(五)不存在不良行为或信用记录;

(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七、响应截止时间

(一)截止响应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10:00。

(二)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次诉讼服务的单位应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2单元7楼。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提交的资料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材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8689993851

监督投诉电话:68617692


附件:询比采购文件